“山东2名女幼师遇害案”一审宣判!行凶者被判死刑

政务   2024-10-18 15:42   河南  



10月18日,山东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山东女幼师出租屋遇害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李某勇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显示,李某勇因生活不顺导致心理扭曲,产生了报复同学李某菲和堂哥李某辉的恶念。他通过蹲守、跟踪等方式获取了李某菲的住址,并购买单刃刀多次前往其住处伺机作案。2023年12月11日晚,李某勇携带刀具闯入李某菲的出租屋,持刀猛捅数刀致其当场身亡,随后又杀害了无辜的室友刘某某。

此前报道】

10月9日上午,山东两名24岁女幼师在出租屋遇害案在平度看守所法庭开庭审理。青岛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勇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9日下午,记者从其中一名遇害者刘歌(化名)的父亲刘先生处获悉,此案择期宣判。

据潇湘晨报报道,刘先生称,自己女儿和李某菲以及她们另一名室友均是附近一家幼儿园的教师,在三人合租的出租屋里,三个房间呈东西一排,女儿刘歌的房间离门最近,中间是另一名室友,最里面是李某菲的房间。

刘先生曾从警方处了解到此案的更多细节,李某勇疑似处于无业状态,性格偏执,与女儿的同事李某菲是小学同学,多年再见后,他对李某菲展开追求,但遭到拒绝。

当时李某菲过来给李某勇开门,李某勇进入后随即行凶,并撞开了自己女儿房间房门,女儿曾大声呼救。中间房间的室友也许出来探过情况,后回到房间锁紧房门并报警。在李某勇继而对女儿行凶时,无处可逃的女儿曾成功从李某勇手上将刀夺过,但力气不足抗衡又被李某勇夺回,最后倒在血泊中。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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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康  审核: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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