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这是此次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部署的新任务。我们要深刻领悟推动科技创新央地协同的重要意义,深化改革完善央地统筹协调机制,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支撑。
一、深刻认识科技创新央地协同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意义
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构建支持全面创新的体制机制的历史主动和坚定信心,也充分体现了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重点的科学方法思路,是发展新质生产力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科技创新央地协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原则。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环境,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科技领导和管理体制实现了系统性重构。此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央层面成立了中央科技委员会,各省(区、市)党委因地制宜组建了科技委员会,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这对中央和地方在科技创新领域的统筹规划、协同联动、上下衔接提出更高要求,对地方战略统筹和政策协调能力提出新要求。深化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设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
科技创新央地协同是坚持和运用系统观念的重要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而繁重,要运用好系统观念和系统方法推进各项工作。就科技领域而言,加强科技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背后蕴含科技创新“全国一盘棋”的系统思维。这要求央地协同合作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进科技创新工作,既要思考如何确保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要兼顾地方优势和创新潜能,避免各管一摊或者顾此失彼。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在于以系统观念将有限的科技资源用在刀刃上,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创新对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支撑作用。
科技创新央地协同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而当前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内在关系的底层逻辑揭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均要依靠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由于各地区资源条件、创新基础存在差异,如何释放各地所驻央属科研机构、央企国企的优势潜能,提高科技创新的本地外溢效应,促进区域协调的高质量发展,成为摆在当前的重要课题。促进中央和地方科技创新协同,是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法宝。
二、完善科技创新央地协同的统筹协调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经过中央和地方各层面科技创新队伍共同努力,我国科技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对标2035年实现科技强国的奋斗目标,科技创新央地协同仍存在资源统筹效率不高、协调力度协同深度不够等问题。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要完善协同高效的统筹协调机制,促进国家创新体系效能提升。
一是锚定重大战略目标,完善央地科技资源的统筹机制。聚焦关系国家发展全局、长远利益的重大科技问题,将中央和地方科技创新工作纳入统一整体加以谋划。运用好技术预测、战略研究等工具,央地协同开展科技发展与形势研判、科技咨询与评估工作,提升“国家所需”与“地方所能”紧密度,提高央地科技力量的动员合力。围绕重大区域战略,明确区域功能、资源布局、任务统筹,建立央地资源统筹协调机制,促进战略科技力量、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基地平台的协同联动建设,合力推进“3+X+Y”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创新高地建设,提高我国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
二是聚焦重点科技领域,健全规划项目央地协作机制。提升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的体系化部署能力,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重点领域,增强中央和地方科技创新战略规划的一致性,从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应用、人才培养、政策保障等全链条布局,确保地方与中央科技创新规划保持一致。聚焦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领域,探索关键核心技术央地协同攻关的模式,建立中央和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的衔接机制,完善地方科技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序列的组织管理机制。
三是围绕区域创新重大任务,优化创新要素央地协同机制。围绕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中央和地方创新要素的协同共享,做好区域科技创新布局和重大科技任务部署。在各具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东西部科技合作、南北方科技合作实践中,探索中央和地方的教育、科技、人才的统筹协调机制,围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体系化部署技术联合攻关、研发平台和中试基地、技术转移体系、科技金融等工作,提高科技与产业融合的央地协同化水平。
四是汇聚重大改革关切,完善有利于央地协同的激励机制。围绕大科学装置、国家实验室、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扩大科技合作与开放创新等涉及央地协作的事项,完善央地科技会商制度。将央地协同开展科研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培养等工作纳入评价体系,建立中央和地方科技创新数据信息互通机制和情况通报机制,制定央地科技管理队伍双向交流与协调能力提升的举措,激发央地协同合作积极性。
作者
冉美丽 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科技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