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青海省26个单位、21名个人荣获表扬,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在列其中。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
中共西宁市城北区委宣传部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
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中共德令哈市委宣传部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中共共和县委政法委员会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中共海晏县委宣传部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司法局
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赛来塘镇人民政府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县人民检察院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公安局
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融媒体中心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个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