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法先锋·新“枫”景 | 一案结多纷解,“案结”更要“事了”

政务   2024-10-08 18:32   山东  



“多亏了法院,让我能安心住进新房,终于能安享晚年了!”年过古稀的吴奶奶握着承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


【基本案情】


这件事还要从马山镇开展的全域保护拆迁安置项目说起,项目启动后,吴奶奶一家作为被安置人员,获得2套共计240平方米的安置房。本以为可以就此安享晚年的吴奶奶,却因为儿子的阻挠迟迟无法住进新房,老母亲一怒之下,将自己的儿子一家四口诉至法院,主张自己的拆迁安置权益。

“我只是想住进自己的房子,怎么就这么难!”吴奶奶哭诉着自己的难处。

“我父亲生前留有遗嘱,两套拆迁安置房及相关权益都是我的,我自己的房子我说了算。”吴奶奶的儿子也说出自己的理由。




【达成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翻阅卷宗,发现母子双方曾在2023年就涉案房产的居住使用权进行过诉讼,法院依法判决其中一套安置房屋由吴奶奶居住使用,并向其儿子支付房屋折价补偿款80000元,该安置房后续的相关权益一并由吴奶奶享有。但随后又出现了关于拆迁过渡安置费的争议,吴奶奶再次将儿子诉上法庭。在与原被告的沟通中,承办法官得知,吴奶奶的儿子拒绝分割安置房屋是因为父亲的遗嘱,但其却未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而吴奶奶则表示关于其另外一套拆迁安置房的相关权益,后续也将再次通过诉讼方式主张。




至此,承办法官发现本案不仅矛盾较深,且存在潜在的纠纷,考虑到双方当事人身份为亲生母子,亲情已经出现裂痕,如果处理矛盾方式方法不当,极有可能导致原被告之间的家庭关系持续恶化,甚至在后续赡养中进一步引发纠纷,通过调解更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争议并修复亲情。

于是承办法官多次组织本案原被告进行调解沟通。一方面,法官向原告释明其主张的其父亲留有遗嘱让其继承房屋,但未提交证据予以证实,在这一前提下,本案的案涉2套房屋是包含有吴奶奶的安置面积的,其迟迟不将案涉房屋交由吴奶奶居住使用,该行为可能构成侵权。另一方面,吴奶奶现在年近80岁高龄,因安置房屋一直没有着落,其基本居住生活也无法得到保障,敬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要念及父母养育之恩,保障自己的老母亲安享晚年。

在承办法官的多次沟通下,最终本案的原被告解开心结,在法庭达成调解意见,吴奶奶的儿子同意将其中一套安置房交由吴奶奶居住使用,相关权益一并由吴奶奶享有,且不再主张已经生效判决中确定的房屋折价补偿款,吴奶奶亦表示放弃向儿子主张另一套的拆迁安置房产相关权益。



一案结多纷解。下一步,长清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完善调解举措,创新调解方式,高效化解各类纠纷,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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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马山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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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孟  雪

审核:刘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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