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信用社个人贷款也可以办理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业务了,这可帮了我大忙!”徐某对我社新推出的个人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业务赞不绝口。
据了解,徐某在德化县经营了一家日杂店,在店铺经营中因货款未能及时收回导致资金周转较为困难。旧贷到期,资金用于经营周转难以抽出还贷,旧贷未还,新贷无法获得,徐某因担心资金链断裂而一筹莫展。
了解到徐某的情况后,德化农信联社客户经理第一时间对接,于10月30日成功为徐某在我社办理金额20万元的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业务,客户无需偿还本金即可使用应急资金完成贷款还款及续贷,以更快、更细、更贴心的服务解决了客户的燃眉之急。
近日,为进一步保障和扶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帮扶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农户等维持正常资金周转,根据《德化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139 号)有关会议精神及《德化县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业务合作协议》有关要求,我社制定了个人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使用操作规程。截止10月31日,我社已办理两笔个人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业务,金额93万元,分别用于办理保证贷款20万元及抵押贷款73万元的续贷业务。
我社个人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业务适用对象包括:农户、个体经营户、小微企业主等个人,应急资金使用额度不得超过原贷款本金余额,且每次归还贷款不得超过200万元。应急资金使用期限原则上当天使用当天归还,最长不得超过10天。
下阶段,我社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银企合作,大力推广应急保障周转专项资金业务,解决个体经营户、小微企业主资金周转难题,加大惠企利民的广度、深度和温度,为服务实体经济、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农信力量。
审核 | 一审:张雅婷 二审:陈建兴、卢连治 三审:陈明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