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猥亵”?抓!

政务   2024-09-24 23:40   江西  


“隔空猥亵”

对大众来说还是一个很新的概念

该行为区别于传统的性侵行为

具有隐蔽性更强、危害群体更广泛等特点

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

胁迫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

成为了他们的“网络猎物”



真实案例



近日

德兴市公安局侦查中心

接到小丽(化名)报警称

其在网上被人威胁要求她进行裸聊

她十分害怕,希望得到民警帮助



接到报警后

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了解得知

8月中旬

放假在家的小丽(化名)

打算在网上找一份兼职赚取零花钱

在网页浏览一番后便将自己的身份证

拍照上传至某网络平台

没过几天她就收到了一名

自称是电诈集团的张某发来的消息

张某威胁小丽向其发送多张私密照片

如果小丽不同意

将把其身份证公布到网上

让她成为电信诈骗成员从而影响其征信

小丽害怕便按张某要求的照做



不料张某得寸进尺

继续要求小丽与他进行裸聊

遭到小丽的拒绝

张某便威胁称:

“你不肯的话,

我就把你的裸照发布到网上!”

此时的小丽很恐慌

犹豫再三后

才将这件事情告诉家长

随后,小丽妈妈向公安机关报警



办案民警通过连日的分析研判

最终于9月20日

在江苏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

经讯问

张某对其实施隔空猥亵的

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张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什么是“隔空猥亵”?



所谓“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性刺激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方式进行猥亵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隔空猥亵”的特点




隐蔽欺骗性强。“隔空猥亵”犯罪行为不与对方直接发生肢体接触,不法分子往往事先通过某种理由“特别叮嘱”未成年人在单独封闭的房间中进行,被侵害对象短期内意识不到自己遭受侵害。

犯罪手段多样。不法分子往往通过高薪兼职、招募童星、冒充医生体检、交友等形式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待形成对被侵害对象的心理控制后,再实施具体猥亵行为。

持续时间较长。由于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犯罪行为往往不易被家长察觉,所以犯罪行为的持续时间往往较长。

危害性巨大。“隔空猥亵”犯罪依托互联网平台,不法分子在实施猥亵过程中大多会将相关图像、视频予以存储,甚至会进行二次加工并向外传播扩散,对被侵害对象造成持久伤害。


如何防范“隔空猥亵”?



关注孩子日常上网习惯、浏览内容、交往活动等情况;重视孩子网络安全防范能力的培养,教育孩子如何辨别、处理网络不良信息。并对孩子开展适合其年龄阶段的性教育及网络安全教育,教会儿童辨别常见的网络性侵害犯罪手段,提高防范网络性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遇到“隔空猥亵”怎么办?




不要轻信网友的花言巧语和网络诈骗信息;不透露自己和家人的个人信息、隐私图像,关闭定位标识;不约见陌生网友,拒绝发送自己任何照片和视频;如遇不法侵害,要及时告诉父母自己遭遇的情况,学会保留证据,如聊天记录、图片、视频等内容,并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同时,要做好安抚关爱和开导教育,帮助孩子走出阴影,把伤害降到最小。


最后,警方正告不法分子

不接触不代表不犯罪

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形式的违法犯罪

警方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ND



来     源  |  刑警大队
编     辑  |  廖元英
校     对  |  裴嫦緣
审     核  |  沈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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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兴市公安局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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