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方案
学术
2024-11-17 20:00
河南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及《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的要求和《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核实施办法》(西交研〔2019〕151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3.完成硕博贯通研究生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分,所有课程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4.综合素质突出,具有强烈科研意愿,已开展一定的科研工作。在校期间发表法学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申请人独立完成或与导师合作完成且正式发表在CSSCI期刊上。导师每年通过“资格考核”招收的博士生不超过1名,且占博士生入学当年录取导师的招生指标。考生报名前务必联系报考导师确认其本年度是否招生。资格考核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和第四学期(具体时间以当年资格考核申请通知为准)进行,第三学期完成考核的研究生在春季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第四学期完成考核的研究生在秋季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符合条件的硕博贯通制研究生请于2024年11月18日-21日登陆西安交通大学博士招生报名系统https://yzbm.x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费,并于11月22日之前向学院院办(主楼E1010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包括:(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4)硕士课程成绩单(师生服务大厅自助打印机办理);(6)公开发表科研成果清单及原件、复印件,其他奖励或活动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考核包括材料评议、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三个基本环节,总成绩由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1)材料评议主要审查研究生的贯通培养课程成绩、科研进展及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等,内容见附表《西安交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资格考核表》;资格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材料评议标准对研究生的书面材料进行全面、独立地评估及打分,材料评议成绩合格方能进入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环节;(2)专业考核重点考查研究生对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情况,以研究生贯通培养方案中学科学位课GPA成绩作为专业考核成绩,GPA=∑(学科学位课成绩*课程学分)/∑(学科学位课学分);(3)综合面试环节主要考查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独立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适应在科学研究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要求;重点考查研究生的科研潜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包括外语)表达和运用能力等综合素质,每个学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学生汇报10分钟(采用PPT)、回答专家提问1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和前期研究成果以及攻读博士科学研究计划(含选题背景、研究基础、存在问题、解决问题思路等)。2.资格考核小组根据每位研究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综合面试表现,给出考核总成绩和资格考核评价意见,分别填入《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生资格考核表》,经组长审核签字后,连同面试记录表送交学院。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由学院资格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学生工作专职委员具体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不合格或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者,取消资格。4.学院根据思想品德表现、考核总成绩、报考导师招生名额、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通过资格考核人员的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联系电话:82668124 Email:zhangjunyan@xj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