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房地产市场!金普新区通知

时事   2025-01-21 17:37   辽宁  


2024年10月30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房稳办发[2024]4号)点击文字查看此前报道,经金普新区管委会研究同意,金普新区转发落实并结合实际进行补充完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给予多子女家庭额外购房补贴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二孩家庭购买金普新区新建商品房(住宅、公寓),新区管委会额外给予2万元/套的购房补贴;三孩家庭给予5万元/套的购房补贴


  二、进一步明确部分政策新区执行标准

1.《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3条“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发放购房券”,新区具体执行标准为:对符合领取大连市新毕业高校毕业生住房补贴条件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在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1500元和1000元住房补贴基础上,在金普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再分别按照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本科生3万元标准发放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对其他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比照上述标准发放购房券;对于大专、中专、技工院校等毕业生在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发放3万元有效期为一年的购房券,支持各类人才在新区购房。


2. 《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4条“优化高层次人才安家费”,新区具体执行标准为:对新区认定、备案后符合领取新区配套安家费条件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在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后,参照市级发放进度,一次性提前领取剩余的安家费;对新区认定、备案后符合领取新区配套安家费条件的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在市内其他区域购房的,参照原政策执行方式按年发放。


3. 《大连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第7条持续落实“卖旧买新”,新区具体执行标准为: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金普新区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个人购房者,新区管委会按照出售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给予100元/平方米、按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房屋“卖旧买新”购房人所缴纳的增值税和契税总额。


继续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对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房屋属性为公寓)的购房人,每套住房发放3000元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与国补政策叠加使用),用于支持报废旧家电并购买绿色智能新家电。


  三、其他工作要求


除上述通知内容外,其余11条政策按照全市通知要求落实。各项政策实施时间均与大连市保持一致(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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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普发布

编辑:小刚

美编:王蕊

校对:魏红
责编:小王
主编:鲁菲
监制:穆军 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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