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药品?一类管控!

政务   2024-10-30 19:25   四川  


近日,大连海关所属丹东海关在对一批进境邮件进行查验时,发现一件申报为“化妆品”的邮件机检图像存在异常。经开箱查验,海关关员发现邮件内装有90包透明塑料袋包装、形状多样、颜色各异的“三无”药品,共计810粒。经现场关员快筛检测,上述药品溶液使冰毒试纸呈阳性反应。

冰毒的有效成分为甲基安非他明,是一种强效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被列为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具有成瘾性。目前,该关已将这批药品进行暂扣并待进一步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走私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相关链接


“冰毒”一词从何而来?

冰毒的前世今生

宜宾禁毒形象大使陈红

投稿邮箱:1023028037@qq.com
来源 / 海关发布、中国禁毒报




编 辑 - 江军 / 初 审 - 汪洪深 / 审核发布 - 雷军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转载请注明-----

宜宾禁毒
推进宜宾禁毒宣传信息化,社会化发展,拓展人民群众了解禁毒知识的渠道,深化禁毒宣传效果。发布禁毒新闻、信息,报道禁毒重特大案件;发布毒品知识、禁毒法律和禁毒常识;宣传禁毒工作典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