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正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拟调整学费标准如下:财经商贸大类、旅游大类、文化艺术大类(表演艺术类除外)、新闻传播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体育类除外)、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调整为4400元/学年·生;农林牧渔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装备制造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交通运输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调整为5300元/学年·生;国家“双高计划”(不含省级,下同)学校建设单位学费可整体上浮10%,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相关建设专业学费可上浮10%;职业本科专业学费可上浮10%。学校须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严禁巧立名目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挤占挪用学费收入。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新学费标准自2027级新生入学起执行。据悉,2016年江西省曾对本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进行调整。根据不同专业办学成本差异,明确每生每学年本科学费具体标准为:文科(文史哲)类专业3650元;文科(经管法外)类专业3880元;理工(I)类专业4120元;理工(II)体育类专业4350元;医学类专业4350元;艺术类专业8000元;农林类专业3410元。高等专科学校(含本科院校的专科)每生每学年学费标准参照以上本科各专业学费标准下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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