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2月4日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发出《关于选配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通知》。 《通知》说,选配党外人士(含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实行党与非党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通知》提到,选配党外人士担任政府领导职务是全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需要和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国务院部委和直属机构中配备一些党外干部担任部、局领导职务;考虑到目前党外干部的实际状况,对其在政府中任职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必须大力培养和选拔党外新的代表人物;党的各级组织要对党外领导干部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照顾,要尊重他们的职权,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980年2月4日 《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一项重要任务》。
文章说,党和国家历来是重视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建设的。解放以来,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起了重要作用。文章指出,各级党委要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把选拔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同选拔接班人的问题结合起来考虑。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干部队伍中,少数民族干部应当有一定的比例,要信任他们,放手让他们挑重担,并给以热情的帮助。要特别注意培养各类专业技术干部和妇女干部,及时把那些优秀的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