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67人,三亚口腔医学中心2025年招聘医师、护理、医药技、管理人员 (附岗位表)

职场   2025-01-09 08:38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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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 2025年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校园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实际,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北京大学口腔医院三亚医院(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是目前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在京外设立的唯一一家独立法人机构,是北大口腔成立80余年以来第一次系统、完整的集品牌、技术、人才、管理和科研转化于一体的、直接运营管理的公立医疗机构,是目前唯一的国家发改委立项推动的口腔专业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实行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等多种业务融合发展,致力于打造面向海南、服务华南、辐射东南亚的口腔医疗服务、人才培养和科研转化的新高地。

  北大口腔三亚医院是三级口腔专科医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海棠湾,与目前已开业运行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301医院)海南医院仅一路之隔,占地104.5亩,一期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规划设置口腔综合治疗台150张、床位100张,涵盖口腔医学全部亚专业,并逐步提供医疗美容、口腔颌面部肿瘤精准治疗等相关诊疗服务项目。医院以“省内领先、国内一流、国际知名”为基本建设目标,以基本医疗服务、特需和国际医疗服务、特定人员保健服务等多种模式,满足不同群体的口腔诊疗需求,始终以患者中心,以实现患者满意为宗旨。目前医院建设项目正有序推进中,海棠湾主体院区已于2023年7月动工,主体结构已于2024年12月24日如期封顶,预计2025年底揭牌试运行。

  二、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次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即: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且2025年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毕业生)。

  (二)本次面向校园公开招聘67名员额制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校园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明细表》。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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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

  7.对应聘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为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并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并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2023届、2024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且2025年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时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无法提供者将不予聘用;

  8.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暂时无法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和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与应聘岗位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和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9.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anya.gov.cn)、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以及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等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公示(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8日09:00至2025年2月20日12: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7349)。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报名(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需与学历相对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报名(须加盖公章);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校园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3)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4)2025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5)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尚未毕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7)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合成一张照片);

  (8)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 点击本文底部“阅读原文”下载

  (9)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暂时无法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

  (10)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暂时无法提供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

  (11)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公章或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党员身份信息表并加盖党组织公章);

  (12)应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4.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每位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所填报名登记表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所需条件,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须一致;

  (2)请应聘人员经常关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所发布的信息,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网站公告而发生的相关程序性问题,责任自负。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2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2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2025年2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报名且在2025年2月20日12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需求明细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校园公开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提供的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准考证》打印及有关事项通知将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四)组织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计算出考试总成绩。各部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科目和岗位所需专业理论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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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 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报名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第三代社会保障卡)、毕业证、学位证(需与学历相对应)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三亚口腔医学中心校园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个人书面承诺书(附件3)及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递补考生名单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

  通过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采取现场答辩或答辩和现场情景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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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现场当场公布。

  (4)各项考试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和体检有关事项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五)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考察

  1.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

  体检结束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公布。

  2.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是否符合拟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需提交自愿放弃声明书,声明书中应明确放弃的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由本人签名。

  (七)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官方网站(https://ss.bjmu.edu.cn/)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二)招聘专业分类原则上按教育部《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确定。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招聘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

  (三)本次公开招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琼卫规〔2024〕2号)中相关要求,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简称“两个同等对待”)要求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四)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37364112

  监督电话:0898-37364115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 0898-36609468、3660946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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