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不要让我为难!

文摘   2024-11-06 19:26   安徽  



你是否曾有这样的经历

有亲人朋友

在公安机关工作

你试图通过他们

打探案情

或者为案件当事人

请托说情

👇👇


在正义与私情之间

总有一些人试图跨越界限

试图影响公平正义


在正义的天平上

私情不能成为加重的砝码

如若不能坚守原则

那如何捍卫法律的尊严?



根据相关规定
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员
对干预、插手、过问执法办案等
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
应当全面、如实、及时记录
做到全程留痕
有据可查、及时报告


办案人员对违反“三个规定”情况
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
将依规受到处理


“三个规定”是我们

必须坚守的底线!

它要求我们公正执法

不接受案件当事人

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不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

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

不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

或其辩护人、代理人、

请托人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泄露或者为其

打探案情提供便利


什么是“三个规定”?

2015年3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3月 29 日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警方提醒

请不要因为自己的私心利益,让我们面对亲情、友情与公平正义的选择题。真的不想看到一些电话就头痛,真的不想对着亲友严词拒绝,真的别让我们为难!

来源|安徽警方





 

编辑|孙依蕊    校对|司晓飞 许大明    审核|孙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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