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患癌症,贩卖这种药物,竟被判贩毒罪....

文摘   2024-10-08 09:18   湖北  


他在群里发现了“商机”

便在买家和卖家的身份切换中赚取差价

结果救命的“药”变成了

要命的“毒”

身患癌症的病人

为何会变成犯罪分子?


网群中找到“商机”


2017年,刘华母亲和其本人先后不幸被确诊为肺癌,在母亲治病期间,刘华加入了一个名为“癌症病友”的群,从群聊中了解到癌症患者在患病及治疗期间会服用药品奥施康定用于止疼。


2021年5月,刘华在群里发现很多“病友”想购买奥施康定,便看到了买卖药品赚取差价的“商机”,于是以昵称为“好人好报”的网名在病友群中多次购买奥施康定,再以昵称为“旭光无东”的网名加入大量“病友群”,从中寻找有意购买此类药品的“病友”,随后互加好友私聊买卖事宜。自此,刘华便开始了通过网络低价购买奥施康定再加价转卖的“生意”。


2022年2月,当地警方接到交办线索,外省人员李明大量购买奥施康定后除自己吸食,还向他人进行贩卖,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根据线索追根溯源,发现给李明“供货”的,竟是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一位名叫“许丽”的女子,而“许丽”的真实身份便是刘华。不久后,刘华在家中被抓获,警方从其住处查获10毫克规格的奥施康定100片、40毫克规格的奥施康定66片、5毫克规格的泰勒宁82片、芬太克5盒。


 随着案件的深入办理,该案事实逐渐浮出水面。2021年5月,李明通过网络添加刘华为好友,向刘华购买奥施康定后贩卖。刘华明知奥施康定为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以牟利为目的多次贩卖给李明,后化名“许丽”并以“日用品、护肤品”的名义通过快递邮寄给李明。


 经查证,刘华自2021年1月16日至2022年3月27日从网络好友处购买奥施康定176盒、吗啡15盒、泰勒宁17盒、芬太尼贴剂8盒。其中,刘华于2021年4月15日至6月24日期间,以每盒100元至150元左右的价格购买40毫克规格的奥施康定共计115盒,以每盒200多元的价格贩卖给李明10次共计111盒,李明向刘华转款合计22760元。


 庭审中,被告人刘华对检察机关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最终法院根据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四款及相关法律规定,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刘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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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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