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法院
关于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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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主体
02
报告内容
财产报告的内容包括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时现有的财产情况,以及收到通知前一年到报告之日期间的财产变动情况。个人为被执行人的,还应申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财产。
03
报告时间及方式
04
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情形及法律后果
05
特别提醒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报告财产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义务。在此,我们郑重劝诫和告诫被执行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必须自觉履行,采取任何方式规避、逃避、抗拒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以及人身自由代价。同时,也请申请执行人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寻找被执行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和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6
线索举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向营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下落或者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支持和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打击虚假报告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31日
附
部分被责令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名单
审核:罗良明
编辑:敖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