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明确“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并且规定,如果“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当女性遭遇到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有勇于说“不”的维权意识。现代女性在婚姻生活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她们既要外出努力工作,为家庭创造经济价值,又要尽到妻子的责任,孝顺父母,关爱儿女,还要在夫妻关系中做好一名同行者。要想获得一段受人尊重的婚姻,女性一定要懂得自己先尊重自己,包括尊重自己的身体和感情,千万不能为了所谓的面子放弃对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面对不被尊重的情况,自尊才能获得他人尊重。
图片来源:央视新闻
《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条规定,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