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因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被罚14560元

创业   2024-11-19 16:57   河南  

    IPRpark: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圈子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280元,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计人民币7280元。



案件名称: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W6H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知管罚字〔2024〕第8号

违法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违法事实: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1 倍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280元,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计人民币728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识产权界立场

点点赞

点在看


推荐阅读


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编辑:知识产权界-Wying

知识产权界
不一样的知识产权圈,致力于最新政策发布、最核心的行业事件、案件和人物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