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Rpark:这就是知识产权的圈子
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北京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280元,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计人民币7280元。
案件名称: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W6H
法定代表人:付××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知管罚字〔2024〕第8号
违法行为类型: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违法事实: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处罚依据:《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 1 倍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280元,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计人民币728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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