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亲前夜酒驾被查
帮忙不成反添堵
赤峰交警及时消除了
这起酒后驾驶的安全隐患
2025年1月11日凌晨,交管支队一大队交警开展夜检夜查行动时,发现行驶至红山区昭乌达桥的一辆小型越野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车内有一股酒味,于是对驾驶人刘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
经询问得知,10日晚22时许,刘某和朋友在某饭店吃饭,酒桌上几杯酒下肚,却又想起凌晨3点答应朋友去接亲,突然想要回家休息的他,为了节省叫代驾的时间,竟选择了自己驾车上路。
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交管部门最终做出了对刘某罚款贰仟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