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镇公益性岗位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允许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9周岁)、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等群体。允许将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和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按照日人社规〔2022〕3号)文件认定城镇失业职工),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正常缴纳企业职工社保人员、公职人员、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乡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对公职人员或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未享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干部报名且符合条件的,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经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对未如实说明的、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一经发现按照申报材料虚假失实及时予以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安置对象上岗后,亲属成为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的,补充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
(三)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备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共计108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8个,乡村公益性岗位100个。岗位要求: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条件;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与文字功底,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强的动手实操能力;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服务热情,爱岗敬业,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就业服务、宣传等方面的工作;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优先安置。身体健康、爱岗敬业、乐于交流、待人热情。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巡查扶贫项目资产维护、运行情况,维修、维护项目资产,确保项目资产安全;走访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采集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人员信息和意见;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安排。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内环境保护、护林绿化、森林防火、禁烧等工作;宣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安排。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负责区域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整治、长效保洁工作;从事政策宣传、绿化管理、文明劝导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志愿服务活动;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提供卫生健康证明);爱岗敬业、乐于交流、工作责任心强、待人热情;遵守养老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遵守工作纪律;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做好养老服务中心助餐、理发等养老服务工作;配合做好老年人的信息采集及管理工作;做好老年人的日常服务登记管理、信息上传等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熟悉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等惠企惠民政策;群众基础好,认真了解群众就业需求,工作责任心强;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协助实施辖区内的就业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做好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就业信息调查统计、外出农民工统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等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需提供卫生健康证明),具有水电工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安排;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负责村内水费收缴、供水工程日常巡查及维护、供水设施卫生清洁工作;组织村民落实村内保温防冻措施,积极配合村居和供水公司做好抢修、村内管网老化及水表漏损的上报等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思想政治素质高,法律意识比较强,热心服务,能积极为群众想办法解决困难;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矛盾调处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信息设备和办公软件;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帮助化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做好治安联防、信访维稳等工作;协助开展一般治安事件、突发事件的处置和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8.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岗(基层宗教事务协理员岗)(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服从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村“两委”管理、安排,主要做好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公共设施管理维护、文体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基层宗教事务协理员岗:协助收集整理民族宗教事务工作信息及动态,协助做好宗教活动场所、聚会点安全、消防安全等的常态化巡查,协助了解掌握民族宗教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服从镇交管所和村“两委”管理安排,主要做好道路养护、路面清洁、道路设施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负责河道畅通,杜绝设置网簖、网笼、地笼等阻水障碍物;及时认真打捞河道水面漂浮物,清除水花生、水葫芦等水生植物;认真观察河道水质情况,特别是河道支流、沟渠,如颜色发黑、气味难闻等异常现象;负责保护和管理沿河设置的各种宣传牌、管理牌、公示牌,做好护堤护岸林木的管理工作。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责任心,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村“两委”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负责日常巡查、看护文物本体及其历史环境风貌、文物保护标志、保护界桩和有关防护设施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1)岗位要求:人员从岗位所在村的村民中产生。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良好的品行,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遵守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服从镇党委及交警部门工作安排。(2)岗位职责:维护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协助指挥和疏导交通,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发现道路交通事故及时报警、保护现场、积极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事故调解和善后处理工作。完成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县级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程序进行。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其中申请乡村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所在村委报名;申请城镇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到巨峰镇人社所报名(茶都便民服务中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1)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巨峰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2)、《巨峰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附件3)、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结婚证(已婚人员)原件及复印件、1寸照片2张,填写报名材料。就业困难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认定材料。(2)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提供:《巨峰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申请表》(附件2)、《巨峰镇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承诺书》(附件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残疾人需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离婚证、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1.对申请报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由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情况进行联审,对联审通过的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通过人员超过开发岗位数的,委托第三方进行面试,择优确定安置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对因辞职、退出等原因形成的空缺,按此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2.对申请报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岗位开发村根据报名申请审核情况,结合城乡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对本辖区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民主评议,公示3天后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名单。经村汇总并填写审查意见后由镇复审,复审通过的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签订劳务协议,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将即时解除劳务协议,并停止享受相关待遇。(一)自然退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出:1.通过用人单位吸纳、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稳定就业的;6.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二)人员清退。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镇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清退: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4.不服从岗位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按照城镇的补贴标准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从事普通、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累计计算。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标准进行补贴,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上级有关城乡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如发现材料虚假失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用的,将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清退,并追回相关补贴。附件:1.2024年度巨峰镇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巨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