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披露一条诉讼:
一老人凑热闹领喜糖,
意外跌倒去世,
家属索赔14万余元!
23日,
#老人领喜糖跌倒去世家属索赔新人#
等相关话题迅速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什么是安全保障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主要是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等安全保障义务主体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安全保障义务具有两种责任类型:一是义务人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直接致使他人遭受损害应当承担直接责任;二是义务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使被保护人遭受第三人侵害时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合理确定安全保障义务主体的范围,既要以人为本,对社会生活中可能发生危险的场所或者活动,要求行为人履行必要的防范损害发生的义务,充分保护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又要考虑到对社会和谐稳定的影响,不能盲目扩大安全保障义务主体的范围。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如何认定?
(1)在没有第三人行为介入的情况下,认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需要满足以下要件: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未采取能够预防或消除危险的必要措施;被侵权人因为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未履行义务而受到了损害;不存在第三人行为的介入。
(2)在因第三人的加害行为而产生损害的情况下,认定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需要满足以下要件:第三人的加害行为是损害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安全保障义务主体未采取防范或者制止第三人的加害行为或者防止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的必要措施。
对此判决
网友们纷纷表示:
很公正!
街坊们,
你们怎么看呢?
欢迎评论区留言~
雪!中到大雪!暴雪,大暴雪!黑龙江这些地区注意…
速自查!以为是感冒,结果确诊肺癌晚期!罪魁祸首可能在你家的这里…
黑龙江这所学校,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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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豫法阳光、潇湘晨报、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张佳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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