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面试 | 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公开招聘公告

教育   2024-11-10 17:25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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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长春市公路管理处为长春市交通运输局所属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公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的公路养护及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现因工作需要,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委托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劳务派遣制信息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2周岁至40周岁之间(1984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7.信息管理岗位要求具有两年以上从事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能证明从事信息管理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及工作成果,并提供同时期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及综合条件审查、面试、体检和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16:00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提前下载《应聘申请表》(表见附件),填写完善后发送至475783199@qq.com邮箱,邮件主题及《应聘申请表》命名格式为“岗位名称+姓名”。
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及初步筛选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签订劳动合同
面试、体检均合格者与吉林省彩虹人才开发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长春市公路管理处工作。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具体视劳动合同而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如按用工单位需求考核未达标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用工单位可提前将聘用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导致职位出现空缺则重新招聘。
五、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期间实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具体标准按照用工单位相关规定,以派遣单位与聘用人员所签劳动合同为准。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式聘用期间工资的80%。聘用人员入职后由派遣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项保险及公积金均在长春市缴纳)。
附件:应聘申请表
2024年11月7日
原标题:长春市公路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lrc.com.cn/ww/web/cms/detail/index.html?id=1854410480701976577

以上公告|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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