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驻企业需要提交
入驻申请表、资质证明
项目计划书、项目路演PPT
身份及退役证件等资料
(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同步报送)
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比照填报
申报截止日期为
11月27日下午5时前
入驻企业
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内
产生的场租、水电、物业
宽带网络等费用
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
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发生费用、
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补贴
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我市将遴选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导师组成专家评审团队,采取项目路演方式对申请入驻军创企业进行评审,按评审结果对申请入驻企业进行排名并进行公示。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加强部门联动,按照“普惠+优待”叠加思路,积极争取相关主管部门政策支持,聚集政府、企业、社会各界优惠政策信息,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咨询、创业孵化、融资对接、项目对接、代理代办等整体解决方案,助力入驻企业发展。
同时,为入驻企业提供经营管理、风险防控、项目申报、资源对接、融资贷款、市场推广等专业咨询服务,常态化开展创业项目辅导和创业创新主题活动,支持入驻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创业创新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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