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色尼区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涉企金融纠纷案件。
2017年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某商贸公司签订一份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500万元,用于被告公司名下宾馆升级改造。由于经营不善等各种原因,被告方一直未能按期偿还部分贷款本息。经原告多次催告、协商,无奈之下将公司诉至法院。
为及时化解纠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为最大限度的减少诉讼对双方的不利影响。在法官耐心细致的劝导下,原、被告各让一步,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同意被告分期还款,双方重新签订分期还款协议。
往期回顾
记 者:才仁拉珠
编 辑(一审):才仁拉珠
责 编(二审):秦 瑶
审 核(三审):戴 青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