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2024年10月修订版)发布

企业   2024-11-06 17:58   河北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5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印发《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2024年10月修订版)》。

关于零售市场成员,包括零售用户、售电公司、虚拟电厂、电力交易机构及电网企业等。

关于电能量交易约定,售电公司、虚拟电厂与其代理的零售用户通过电能量交易约定确定零售套餐电能量及价格形成方式,用于零售用户实际电量电费结算。主要分为七类,分别为固定零售价格类、批发均价+固定代理价格类、分时固定零售价格类、分时批发均价+固定代理价格类、分时市场费率类、组合类和保底售电价格类等。

关于日灵活调节约定,现货市场运行期间,售电公司、虚拟电厂可结合电力供需形势、预测市场价格走向等情况,与具备24小时计量条件的代理用户(或负荷侧资源)签订日灵活调节约定,发挥灵活调节作用。据调节行为的不同将日灵活调节约定分为上调型和下调型。

关于零售市场结算,批发市场现阶段依据陕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相关实施细则等,采用“月结月清”的结算模式,以绑定的零售用户可参与市场实际用电量为基础,以月度为周期出具结算依据,开展电费结算;现货市场运行后,按照现货相关规则执行。

零售市场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结算,按月出具结算依据。零售用户全部工商业用电量按照零售套餐合同电能量交易约定价格执行。偏差考核费用按照零售套餐合同偏差考核约定计算,未约定偏差考核的零售套餐合同不计算偏差考核费用。绿电环境价值费用、绿电环境价值偏差补偿费用按照零售套餐合同的绿电环境价值约定计算。日灵活调节费用按照日灵活调节约定的激励价格和认定的调节电量计算。零售用户因参与日灵活调节而产生的偏差电量由零售用户自行承担。

详情如下:

陕西省电力零售市场交易细则

(2024年10月修订版)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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