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商务局
关于征集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销售主体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具体举措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现征集新绛县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销售主体注册地在新绛县域内,具备一定销售规模,并自愿先行垫付活动补贴资金。
2.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具备和服务平台(中国银联山西分公司)进行对接的能力。
3.应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
4.近3年无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近2年内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6.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并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
二、家电产品范围
15类家电产品:1.冰箱(含冰柜、冰吧)2.洗衣机(含烘干机)3.电视(含激光电视、投影仪)4.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新风)5.电脑(含学习机、不包括平板和组装机)6.热水器(含壁挂炉)7.家用灶具(含集成灶)8.吸油烟机9.蒸烤机10.洗碗机11.消毒柜12.净水软水机13.空气能采暖机14.扫地机器人15.智能门锁。
三、报名材料
1.新绛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
2.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4.“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5.提供品牌授权书或资质证明(省级及以上);
6.提供一般纳税人税务证明(加盖税务局公章);
7.具备完善的家电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8.门头、经营、储存等场所照片(盖章)。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时间:第一批征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到9月16日18:00。(后续根据省市通知动态调整)
方式:申请单位需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县商务局(逾期送达视为无效申报)。
地址:新绛县工科局商务股(老检察院一楼)
联系人:郭徐静
电 话:0359-2366488 18735430253
附件1:新绛县家电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申请表
新绛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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