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
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依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登记事项规范生产经营,要加强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管理,提高从业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要充分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全面做好企业自查,排查风险隐患,不断靠实主体责任。
2.严格把控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关。严格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留存凭证。不得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不得采购无生产资质单位加工生产的食品,不得经营使用来路不明的食品及无标识标签的食品;严禁采购使用非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不得经营使用过期、无标识标签等不合格食品,不得违规使用“生鲜灯”,不得销售“特供酒”。
3.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生产环节坚决做到不非法添加,不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虚假标准;农贸市场开办方坚决做到市场准入等制度的落实,强化商户管理,做好各项制度落实;餐饮环节坚决做到不超能力接待,不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不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化餐具洗消保洁,做好“三防”设施管理和使用。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认真落实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要求,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做好食品留样。
4.严格预防和制止食品浪费工作。餐饮服务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反食品浪费工作,优化菜单设计,全面实行半份菜、小份菜,增强服务人员勤俭节约意识,主动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饭后打包。食品生产和经营单位要强化原料管控和加工经营过程管理,全面防止食品贮存和加工过程中的食品浪费。
5.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单位要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强化人员管理和培训提醒,做好用电、用水、用气及用水等的安全管理和巡查,确保节日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食品监管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存在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广大消费者若发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同时,请各食品经营单位(含餐饮服务单位)务必认真对照上述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度过一个平安幸福的春节。
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来源|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审|谭明强 终审|何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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