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0月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围绕“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
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主题
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开展“敬老月”活动
加强涉老领域监管
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在活动中
紧扣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商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涉及老年人喜爱的乳制品、茶叶等食品种类开展抽检,让老年人吃得放心。
加强涉老广告监管
聚焦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与老年人密切相关领域,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严厉打击假扮医生、专家,误导老年人的所谓“神医”“神药”广告。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持续开展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新建商品房销售等行业为重点的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法办案,加大价格监管力度。加强重点时段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密切关注粮、油、肉、蛋、菜、奶等重点民生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动态,加大市场价格行为的检查巡查力度。
加强涉老用品和养老服务认证监管
依据服务认证居家养老服务与老年人保健、养老有关的认证认可行业标准,持续做好老年人用品和养老服务认证监管。
加强涉老标准体系建设
配合民政、卫生健康、社保、老龄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相关国家标准的贯彻实施、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协调配套,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修订和贯彻实施的技术指导和监管。
加强普法宣传和消费维权
开展法律、政策、生活服务等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老年群众的知晓率,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宣传商品质量知识、消费维权知识,提升老年消费者维权能力。畅通“12315”,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来源/转自云南省人民政府
编辑/字芳红 李华香
审核/李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