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人:曹某
查获时间:2024年11月11日10时32分
查获地点:张掖市甘州区西三环路
车辆号牌:川A2G***
酒精含量:36mg/100ml
违法人:杨某某
查获时间:2024年11月11日8时
查获地点:张掖市临泽县X220线
车辆号牌:甘N06***号轻型栏板货车
酒精含量:52mg/100ml
违法人:庄某某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
包括视觉、触觉
判断和操作能力等
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01
视觉障碍
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外围视野可达到180度,但若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02
反应迟钝
03
操控能力降低
因酒精麻醉作用,驾驶人的肢体触感会大幅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4
产生认知错误
在酒精刺激下,人在兴奋状态中容易做出不理智的行为。
张掖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酒驾、醉驾等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希望广大驾驶人
绷紧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执法监督电话:0936—8253653 0936—5999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