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话题
#11岁男孩被骗与女主播裸聊#
冲上热搜
10月26日
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CCTV12
——《法治深壹度》栏目播出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审理的
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性权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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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六年级学生小陈的作息规律与上学期间有了很大不同。小陈父亲发现,儿子晚上在社交软件上与女主播聊天,更震惊的是,11岁的小陈与女主播进行的是裸聊,并且打赏了一万多元。
在App广告弹窗的诱导下,小陈用外婆的微信,在平台上成功注册充值后与女主播聊天,色情的言语、妩媚的动作,充值多少钱可以脱一件衣服,就这样,小陈一步一步陷了进去。
警方调查发现,家住广西的周某今年41岁,育有两个男孩,平时做主播补贴家用,她没有想到自己的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
警方调查后,主播周某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引诱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裸聊的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2023年12月顺德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
警惕隔空猥亵
关注未成年人网络安全
“隔空猥亵”并非噱头式概念
而是必须重视的新型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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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互联网已渗透至生活的方方面面,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提前。今年4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10.92亿,其中10岁以下、10岁至19岁网民占比分别为3.8%、14.7%。然而,很多未成年人都没有意识到,在鱼龙混杂的网络世界,也活跃着心怀不轨的不法分子。
去年6月1日,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曾在官方微信公号释义——“隔空猥亵”是指行为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互联网为媒介,打着“个性交友”“招募童星”等幌子,诱骗、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或发送“裸照”“裸体视频”等的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则明确了“隔空猥亵”将以强制猥亵罪或猥亵儿童罪定罪论处。
近年来,“隔空猥亵”侵犯未成年人案件呈现多发态势,更有向低龄未成年人蔓延的趋势。究其原因,一是有些小众社交软件并未对用户年龄做出合理分级,成为不少未成年人网络交友阵地,给不法人员寻找“猎物”留下了“空子”;二是部分平台算法没有建立对涉未成年人内容的特殊保护机制,同类型的视频和账号根据“偏好”反复推送,同样为不法人员大开方便之门;三是在网络畸形审美和不良潮流风气冲击下,热歌辣舞短视频、凹凸有致“萝莉风”对辨别力和判断力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造成负面影响,其一旦被这种风气裹挟,在网络空间展示自我兴趣和爱好的行为就可能被风险笼罩。
面对网络世界存在的潜在风险,面对“隔空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多发的现实,各方力量要携手同行、群策群力,筑牢保护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群体的“防护墙”。
最后提醒大家
保持健康的上网习惯
不要浏览色情信息
切勿试图寻求刺激
不要轻信陌生人
不轻易下载他人指定的所谓App
更不要向陌生人泄露
身份和家庭等敏感信息
此外,父母也要引导孩子
养成良好的用网习惯
对其进行正确的防性侵教育
及网络安全教育
发现被骗或者被敲诈后
不要选择沉默
第一时间报警
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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