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天性活泼好动,喜欢奔跑。然而,道路交通活动却有严格的交通规则需要遵守。在道路出行过程中,如果孩子不管不顾其他行人和车辆,或者不能预判潜在的交通风险,则很可能会为自己带来人身伤害。来看几则案例↓↓
案例一:2024年9月22日12时45分许,湖南邵阳,张某(9岁)从大祥区水利局门口下公交车后准备横过马路,临近马路时突然加速横穿,被李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剐倒,事故造成当事人张某受伤。经认定,张某横过马路时未仔细观察往来车辆情况,突然加速横穿马路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负事故主要责任。
案例二:2024年9月29日,湖南永州宁远县太平镇岭头源村路段,一学生从车后突然加速横穿马路,与王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男孩脑震荡、身体多处擦伤。
(案例来源:永州交警)
案例三:2024年8月16日,湖南会同县,14岁的小李下公交车后,未观察来往车辆,直接从公交车后跑步横过马路。此时,对向恰有一辆重型货车经过,司机对突然冲出的小李来不及避让,结果将其撞倒。幸好货车及时刹停,小李仅受伤,未造成更严重伤害。
交警提醒
01
家长和学生
☞孩子们天性活泼,但安全意识淡薄。家长一定教育好孩子,过马路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遵守规则谨慎有序通行。
☞公交车靠站停车后,车头车尾是容易发生“鬼探头”事故的高危区域,下公交后注意不要从车头和车尾猛跑过马路,应当等公交车驶离后观察清楚来往车辆再通过,有人行横道或者天桥等过街设施的,要走过街设施,不要“飞奔式”过马路。
02
其他车辆驾驶人
☞经过学校路段或有校车、公交车停靠的路段时,应提前减速,仔细观察,以防有行人突然窜出等意外情况发生。
图文来源:YiYa工作室、广西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