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建伟 刘悦婷
日喀则市地处西藏自治区西南部,生态环境资源丰富。近年来,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四项机制”为牵引,科学划分、分类管控生态环境及资源,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强化保护措施、夯实警务基础,有力推动形成协同有力、打防有效、运行有序的高原生态警务新模式。
机制牵引,构筑联勤联动联管新格局
聚焦珠穆朗玛峰、雅鲁藏布江中游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湿地公园及区、市级自然保护地(区)的生态资源优势,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主动协调汇集各方资源力量,积极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新格局。
建立协同共治联防联控机制。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协同边境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将“生态警长”工作与辖区河(湖)、林长制工作统筹运行,积极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全面防控各类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风险隐患。
建立齐抓共管行刑衔接机制。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强化与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在贯彻落实自治区公安厅与9家行政监管部门共同制定行刑衔接管理办法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先后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林草等部门制定《食品、药品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等机制,有效提升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水平。
建立区域互补生态警务协作机制。在实施生态警务工作的基础上,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统筹10个县级公安机关建立生态警务协作机制,构建环珠穆朗玛峰、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警务联勤联动联管协作机制。
建立深度融合警警联动机制。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将维护边境稳定纳入生态警务工作,主动联动其他警种,与日喀则边境管理支队签订《实施生态警务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打击和治理效能。
分类管控,打造以打促防新合力
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民生警务,强化主动警务、预防警务,严密防范各类安全风险,严厉打击整治破坏生态环境及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活动。
结合生态环境及资源分布的实际,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将生态环境及资源划分为自然保护地(区)、河流、湖泊(水库)、林区、矿区、道路、园区、景区、冰川等九类自然资源区域进行分类管控。同时,建立首批生态警务室(站)27处,并将利用行政监管部门现有的“检查站、观测塔、巡护站”等,因地制宜再建一批生态警务室(站),延伸工作触角,全力打造共治共建共管新格局,切实提升打击治理效能。
多方协作,提升打击违法犯罪能力水平
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采取组织学习培训等措施,不断提升队伍执法能力水平。他们先后与山东省、云南省昆明市等省、市公安机关环食药知和森警部门签订“业务帮扶协议”,建立“友好支队”,带动队伍执法能力水平不断提升。依托援藏渠道和上级业务部门支持帮扶,日喀则市公安森警部门先后选派民警赴多个省市公安机关参加各类“环食药知”执法技能提升培训班和跟班学习。同时,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相关省市公安机关专家进藏开展送教活动,面对面传授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
下一步,日喀则公安森警部门将聚焦争创西藏一流生态警务目标,进一步优化警务机制,提高警务效能,为保护生态环境、筑牢西藏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