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哪些内容?用工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工单位主张多长时间的双倍工资?”
11月21日下午,由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松北区司法局联合主办,哈尔滨市于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松北区高鑫社区承办,以“关爱新业态·法送快递员”为主题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送法进企业活动”走进一家快递企业,以生动活泼的问答互动方式向快递小哥们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活动中,哈尔滨市南岗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于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主任于瑛先后抛出“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或以社保补贴协议替代社保,职工该怎么办?自愿弃缴社保,可以吗?用人单位可以用向个人支付现金方式取代缴纳社保吗?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金额标准是什么?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如何协商?”等与快递小哥们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引起现场参与活动的快递小哥们的浓厚兴趣,纷纷举手抢答,补充答案。于瑛在每个问题互动之后,结合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给出准确答案,增强大家的理解和记忆。
活动现场,哈尔滨市南岗区人社局和于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工作人员向快递小哥们派发了《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单行本,松北区司法局和高鑫社区的工作人员向快递小哥们派发了暖心包。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科科长车文义表示,南岗区人社部门不断创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宣传形式和载体,坚持多方聚力、关口前移,紧盯矛盾纠纷多发点、风险点,扎实推进排查化解工作,筑牢社会安全稳定屏障。今年以来指导于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等基层调解组织定期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通过宣传普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探索创新基层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化解模式,践行“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从源头上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来源:哈广电全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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