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仿冒官方号?治理!

文摘   2024-12-17 16:23   陕西  


12月16日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
《关于治理账号“假冒仿冒”行为的公告》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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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打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平台的内容生态和用户体验,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和《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微信公众平台对仿冒官方机构、新闻媒体、行政区域及职业资质的情况,展开持续治理。自7月26日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共驳回违规命名申请约115632个,处理有相关违规行为的微信公众账号5472个,典型案例如下。

假冒仿冒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假冒仿冒新闻媒体组织

违规使用行政区域名称

无资质使用职业名称

 Tips

为避免引发公众误解,无资质认证帐号的资料应谨慎使用相关用词。


1、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如:新闻、报道、热线、资讯、快讯、频道、栏目、访谈、时事、法讯、周刊、卫视、联播等。

2、关联党政军机构的名称。如:政法、统战、军政、发改委、社科院、统计局、卫健委等。

3、涉教育、司法、医疗卫生等专业领域的名称。如:律师、医生、记者、主持人等。


我们呼吁,请广大创作者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运营规范,合理、合规使用账号。同时,广大读者若发现有账号存在假冒仿冒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投诉:

进入账号主页——点击“...”——点击“投诉”——选择“混淆他人投诉”。


来源: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

编辑:张金兰 | 视觉:任君雅

校对:王军贤 | 统筹:贾梦寒

审核:常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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