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并对照《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实际,经认真研究审核,共确定2025年度宿迁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45家,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完善消防工作台账,建立微型消防站等,切实提升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特此公告。
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2月6日
▍素材:防火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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