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承办机构的公告

政务   2024-10-29 19:47   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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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实现通过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就业增收的目标,按照《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2018157号)、《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202068号)等文件规定,现公开招募那曲市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承办机构。

一、承办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办学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所申请培训的工种。

(二)近三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无其他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三)未被列入黑名单和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四)组织、承办过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开展过所申报工种培训并取得良好培训效果的。

二、申报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相关要求:

(一)申请培训工种由培训承办机构确定,参训人员由培训承办机构自行招募符合《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藏人社〔2018157号)、《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202068号)等文件规定的那曲籍农牧民群众。

(二)培训承办机构在申请培训工种时,针对培训工种提前搜集好就业岗位,参训人员培训结束后订单式输送到岗。

(三)培训承办机构同那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签订培训委托协议,承诺培训后实现100%就业,培训后未达到100%就业的按照实际就业人数拨付培训补贴资金。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于202411218:00前,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班申请、岗位搜集表、培训方案、培训课程表等资料前往那曲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如报名期间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提供资料企业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96-3721023

附件:那曲市2024年订单式培训第三方承办机构申请报名表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1029

主审:董强强

审编:杨世逵

编辑: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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