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明确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位置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一盔一带”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以下11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位置及抓拍违法行为,再次向社会公告如下:
1、 不系安全带抓拍设备
序号 | 位置 | 抓拍行为 |
1 | 平安大街与淮河路交叉口东50米(西向东方向)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2 | 黄河路与运河路交叉口南100米(北向南方向)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3 | 芦屯中学 (东向西方向、西向东方向)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4 | 平安大街大铁村 南向北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5 | 平安大街大铁村 北向南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6 | 盖亮线28公里870米(起点)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7 | 盖亮线33公里840米(起点)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8 | 望儿山大街北端(起点)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9 | 望儿山大街驼台铺(起点)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10 | 芦杨线驼台铺(起点)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11 | 芦杨线杨屯(起点)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1日
▎编 辑:初焰焰
▎校 对:刘 娜
▎审 核:许靖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