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临夏市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告

民生   2024-11-01 20:00   甘肃  


为进一步规范客运市场经营秩序,整治道路旅客运输违规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旅客及合法经营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临夏市客运市场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时间

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期61天。

二、专项治理重点

1.整治所有客运班线车辆不进站运营、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的起讫地、班次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站外上下旅客的违规经营行为。

2.整治客运经营者以欺骗、暴力等手段招揽旅客,擅自将旅客移交他人运输,在旅客运输途中擅自变更运输车辆、路线,擅自终止道路客运经营,未按照规定在发车前对旅客进行安全事项告知的行为。

3.整治汽车客运站经营者不按规定查处进站违禁物品、不审核无证经营车辆、超员车辆、未经安全检查或者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车辆出站的行为。

4.整治一类、二类客运班线经营者或者其委托的售票单位、客运站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旅客身份进行查验,未按规定进行实名制售、检票,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提供身份信息的旅客提供服务的行为。

5.整治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跨区域经营行为,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行为。

6.整治巡游出租车随意上下乘客、违法变道、随意加塞、违法掉头、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出租车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使用手持电话、观看视频、视频聊天等不文明行为。

7.整治公交车不进站停靠、违法变道、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治理措施

各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要求,如有以上违规经营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和旅客对身边发生的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者违规经营进行举报、投诉,在乘车时持有效客票进站乘车,配合行李物品安全检查,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共同促进临夏市客运行业健康、稳定、有序发展。

监督投诉电话:0930-6360638

投诉邮箱:lxsjtysj@163.com

临夏市交通运输局 临夏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临夏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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