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月 | 普法“宪”场!利通区团委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文摘   2024-12-04 18:38   宁夏  

“宪”在行动 与“法”同行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1月4日,利通区团委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走进金积中学,开展“‘宪’在行动  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检察官顾婷向青少年宣传宪法的概念、重要地位以及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联系,引导青少年进一步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随后,检察官顾婷通过互动问答、以案释法、情景模拟等形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向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普及,阐述了不法侵害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应对策略,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面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有效提升了青少年的法律素养。下一步,利通区团委将以青少年普法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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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月 | 关于宪法,你了解多少?邀您一起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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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清华 李晓萌

校对 | 于笑妍

审核 | 马博雅

终审 | 张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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