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1月4日,利通区团委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走进金积中学,开展“‘宪’在行动 与‘法’同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检察官顾婷向青少年宣传宪法的概念、重要地位以及与我们日常生活的联系,引导青少年进一步了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随后,检察官顾婷通过互动问答、以案释法、情景模拟等形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向青少年进行法律知识普及,阐述了不法侵害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应对策略,引导同学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面对校园欺凌勇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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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清华 李晓萌
校对 | 于笑妍
审核 | 马博雅
终审 | 张雨萌
共青团吴忠市
利通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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