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道路运输企业警示约谈会召开

政务   2025-01-04 20:31   山东  


1月3日,交通、公安部门联合召开滨州市道路运输企业警示约谈会。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二级警务专员周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建军,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旭东出席会议。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李金文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宣传片,通报了“百吨王”运输涉案企业、法律后果、危险作业罪真实案例等情况,对超限超载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普法宣讲,交通、公安部门共同对道路运输企业下达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通知书,有效深化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治理工作,全面落实了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公路超限超载运输问题日益凸显,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损害公路设施、制约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货车超限超载尤其是“百吨王”治理,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企业家自身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推动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健康发展。各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家法律规范,发挥企业担当,规范经营行为,夯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坚决守好安全生产“一排底线”。强化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积极配合政府监管、加大安全管理投入力度,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要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树牢法律意识,认真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运输车辆存在的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运输车辆出现交通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健康、有序、更好发展。要抓好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坚决抓好源头、运输、处置三个重点环节的监管,在治超工作中,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体系的运用。积极做好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提升企业法律意识。全面推广“说理式执法”工作,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科室、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人,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运输管理科负责人、执法大队长,支队有关科室、大队负责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同志、相关科室负责同志,高速交警支队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业务指导大队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公安局分管领导、交警大队长、交管科科长参加会议。全市道路运输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 | 滨州交通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解读交通 服务出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