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人注意!本月11日正式启动——

民生   2024-11-09 20:39   四川  

11月8日,

从市商务局获悉,

我市将于本月11日正式启动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

据介绍,个人消费者交回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按照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对报废锂离子蓄电池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铅蓄电池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按照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旧车交售日期、新车购买日期、新车注册登记日期均须在2024年8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无先后顺序要求。以旧换新的所有信息资料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逾期未填报视为自动放弃。报废旧车与购买和登记新车须为同一人。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本次补贴采取“购车立减”模式,最大限度为消费者提供便利。消费者扫描二维码或微信搜索登录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小程序,点击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选项,填报个人身份信息,经验核补贴资格后,获得收旧二维码。然后到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出示收旧二维码,一次完成旧车交售和新车购买,付款时按照相应比例直接实现立减。据悉,全市已征选公示了第一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销售主体32户、回收主体9家。


本次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补贴申报流程如下

(滑动查看)

     个人信息填报:个人消费者在微信上搜索登录“四川省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平台,选“电动自行车补贴资料填写”,再按提示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信息,并上传个人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个人交旧购新:个人消费者到参加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交售旧车、购买新车,并同销售主体完成注册登记。以旧换新的所有信息资料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在平台上完成填报,逾期未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补贴审核: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比对和核验补贴申请信息、资料的完整性;售旧、购新和上牌人员的同一性;旧车交售、新车购买和登记上牌的真实性;旧车蓄电池和其他部件交售和接收数据、信息的匹配性;补贴比例、补贴金额的准确性。

     补贴发放: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审查、比对和核验后确认的补贴资金,及时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

来源 | 南充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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