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名: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黑龙江碧水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员)、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员),投标报价:2.300元/立方米;第二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烟台首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成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成员),投标报价:2.096元/立方米;第三名: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牵头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员),投标报价:2.330元/立方米。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城西居委会,建设内容为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以及配套的进出水管网、泵站及外供电源等配套设施。(2)配套进出水管网约6km和泵站1座(8万m³/d)。(3)龙城污水处理厂布置形式为全地下式。处理工艺采用 MBBR+磁混凝澄清池+高效纤维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出水标准为 CODcr、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离心浓缩脱水至 80%含水率后外运,除臭工艺采用全过程除臭+局部强化除臭。项目总投资为167157.45万元(不含征拆费)。本次招标为其中第一标段,特许经营内容为太原龙城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泵站及外供电源等配套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泵站建设完成后移交政府运营管理。
本项目的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BOT),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特许经营期限40年。工程编码:E1401000267023452001001。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太原市小店区城西居委会,建设内容为太原市龙城污水处理厂工程,以及配套的进出水管网、泵站及外供电源等配套设施。(1)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20万m³/d。(2)配套进出水管网约6km和泵站1座(8万m³/d)。(3)龙城污水处理厂布置形式为全地下式。处理工艺采用 MBBR+磁混凝澄清池+高效纤维滤池+臭氧催化氧化,出水标准为 CODcr、氨氮、总磷三项指标达到地表Ⅲ类水标准,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污泥采用离心浓缩脱水至 80%含水率后外运,除臭工艺采用全过程除臭+局部强化除臭。上述工艺方案、工艺设计等均为项目可行性论证过程文件,项目最终建设以特许经营者备案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为准。但特许经营者最终选择的工艺方案、设计等应优于或不应低于上述工艺方案、设计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定稿前须报实施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实施机构有权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提出意见建议,以确保项目设计方案满足特许经营方案的要求。开标方式: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第一名: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黑龙江碧水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成员)、碧水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员)资质等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注册证书及证书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京1612015201513799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许经营期限(年):40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1.5年,运营期38.5年第二名: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人)、烟台首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成员)、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山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员)、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成员)资质等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注册证书及证书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沪131202120220209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及招标人要求特许经营期限(年):40年,其中前期及建设期1.5年,运营期38.5年第三名: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牵头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成员)资质等级: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注册证书及证书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京133201420164079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强制性条文、规章制度规定及招标人要求特许经营期限(年):40年,其中:建设工期:1.5 年,运营期:38.5 年公示日期: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太原市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51-3853569,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351-5625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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