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8日,北京路便民警务站接到群众郑某等9人求助称:我们在阿里某工地项目上从事土建工作,工资共计22380元,却迟迟未拿到工资。警务站立即组织警力进一步核实情况。
一方面,民警深入工地,了解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同时,向工地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告知其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民警积极安抚农民工的情绪,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工地负责人当场在警务站民辅警的监督下,转账支付9名农民工工资22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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