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各地、各部门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黑龙江省荣获表扬的名单如下:中共鸡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甘靖凯(女,满族) 黑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
赵佳欣(满族)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规处处长王景义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副主任、三级调研员于府生 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一级调研员隋 禹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宣传信息处二级主任科员常 宏(女)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四级调研员祝佳华(女)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规处三级主任科员
张晋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法规大队副大队长
王修杰(女) 中共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公室副主任
滕爱群(女)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公证处主任
邱学风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科长
刘春艳(女)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八百垧街道阳光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旭晗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镇中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孙立军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 莲(女)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司法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张 坤(女) 中共萝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股股长
梁贵德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来源|司法部、全国普法办
一审|程贵妤 二审|刘 媛 三审|李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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