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由四川省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会主要起草,由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归口、解释并组织实施,适用于城乡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评估和改造,其他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可参照执行。
《规范》面向需要使用康复器具或其他日常生活类设施设备的永久性或暂时性身体功能障碍者,详细规定了此类人群家庭主要活动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要求,包括院坝、出入口、客厅、卫生间、厨房、卧室、阳台和其他区域等,以提高其居家生活的自理能力、安全性和便利性。该《规范》属我省首次发布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地方标准,对于提高全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信息来源:四川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