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镇老年群体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金融消费环境。近日,根据《江苏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双沟镇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养老机构、养老社区、金融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双沟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官路社区老年关爱之家、睢宁农商银行双沟分行等活动场所,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揭露养老诈骗的伪装和套路,讲解高利诱惑下非法集资的惨痛典型案例。提醒广大老年群众及其家属拒绝高利诱惑,警惕非法集资陷阱,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守护好“钱袋子”。
此次活动覆盖面广、受众人员多,在丰富老年人金融、法律知识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提高了广大群众参与防非打非工作的热情。
风险识别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
一般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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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以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向老人承诺服务,并以办理“会员卡”“预付卡”等名义,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02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03
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04
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进行非法集资。
普法素材来源 | 中国政府网、苏州工业园区金融啄木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