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 件 概 述
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时58分许,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辖区筑蓉高速金沙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竟然在高速公路上倒起车来,导致后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大货车避让不及撞上该小车。
经民警调查,小车驾驶人王某从筑蓉高速安底收费站驶入,准备去金沙城区。行驶途中,王某妻子突感不适,于是王某打算从就近的柳塘收费站先行下站,可一不留神错过了出口,王某便心存侥幸,想着距离不长竟在高速公路上开始倒车,制造了险象环生的一幕,随后就被后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给碰撞上,所幸车内人员只是受轻微伤。
事故认定
民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此外,民警还对其倒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并暂扣驾驶证。
毕节公安交警提示
在高速公路上错过出口时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错过出口后,最安全的做法
☑ “将错就错”
高速公路虽然是封闭道路,但通常情况下相隔十几公里就会有一个出口,因此发现自己即将错过高速公路出口,并已不具备变道驶入出口匝道的条件时,就坦然继续前行至下一出口再驶离高速公路,虽然多走了一些路程,但却可以避免因采取错误操作给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安全带来危险。
做到这些,可避免错过出口
☑ 提前规划好路线,行驶中集中注意力
驾驶人在出行前,一定要提前了解出行路线,按指定路线行驶。一般高速公路在距离出口2公里、1公里和500米都设有出口指路标志,驾驶人在行车中要集中注意力,留意出口指示牌以便提前变道。此外,也可以使用车载导航提前确定出口位置,对要走的出口做到心中有数。
☑ 若要驶离高速公路,应做好预判并安全操作
交警提醒
切勿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
来源:毕节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一大队
通讯员:何雄 编辑 :陈兰 审核: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