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黄陂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根据黄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任命:
祝倩(女)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凯为区人大常委会前川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黄陂区人民政府区长张劲提名
决定免去:
张峰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张志华(女)的区园林和林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陈聪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郑威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彭伟为区水务和湖泊局局长。
根据黄陂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卓然提名
免去:
邱先元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曾庆伟的区人民法院武湖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郑绪刚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罗守俊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何华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挂职)。
根据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国媛提名
任命:
王永强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