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理 多举措护航绿水青山

文摘   2025-01-05 17:05   江西  

《江西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日前印发并实施。2025年1月3日,省政府新闻办、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宋斌介绍《办法》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办法》共6章14条,围绕加强和规范生态保护红线边界管理,对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与占用、有限人为活动管控、临时用地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及红线监督管理与职责分工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其中,严格红线调整与占用要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原则,规定评估调整相关要求,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细化有限人为活动管控要求,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明确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路径和相关管理要求,有效破解红线内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落实红线监督管理要求,规定各部门职责,实现统一监管。

  宋斌介绍,《办法》有四个方面的特色亮点:强化部门协同管理、强化现实需求管理、强化分类施策管理、突出可操作可执行。明确了各部门在生态保护红线领域的职责关系,共同守好生态保护安全底线;在不突破红线严格管控底线的前提下,补充细化符合准入要求的有限人为活动类型,便于地方精准管控;按照有限人为活动的不同情形,进行分类施策管理,优化红线内有限人为活动相关办理流程;分级分类制定办理流程与要求,对红线内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确保各项管理要求落地生根、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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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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