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湘潭市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聚焦心脑血管疾病等常见慢性病用药领域,进一步提升集采药品可及性,降低患者购药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
为此,市医保局按照“申报一批、成熟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确定51家药店作为首批“进零售药店”试点药店。各试点药店按照不少于60种集采药品的要求,在门店内设置集采药品专区,配备心脑血管、消化系统、呼吸系统、内分泌及代谢类、泌尿生殖、全身抗感染类、皮肤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等非注射剂类(胰岛素除外)集采中选药品。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持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要求各试点药店优先推荐患者使用试点集采中选药品,确保集采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让更多患者受益于医保惠民政策。
素材来源:湘潭日报·新湘潭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