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江区广大市民朋友:
为保护您和您身边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禁售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发现有违法违规售卖燃放行为,主动予以劝阻,或向相关部门举报。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滨江区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制品。
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禁放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规储存烟花爆竹制品的,没收存放的烟花爆竹制品,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零售烟花爆竹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以上违法违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西兴派出所:86685110;
长河派出所:86620110;
浦沿派出所:85356110;
高新派出所:86697110。
区应急管理局:18969972060。
杭州市滨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来源:滨江发布
编辑:尹媛
一审:俞馨怡
二审:曹仪
终审:周益方